实行牢靠的平安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平安,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需确保电力设施的平安。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记物。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四周5米的区域;
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四周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需遵守下列要求:
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察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四周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变更其埋设深度。
第十三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爱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平安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四条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需实行平安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全部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别状况须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实行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平安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平安。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长出的物体长度必需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第十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阻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全部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安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平安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依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需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爱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平安距离的要求。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平安距离为: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最大垂直距离
35110千伏
154220千伏
330千伏
500千伏
2022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