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乘坐交通工具有关规定条款.doc关于乘坐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条款
一、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国
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行〔2006〕
313 号):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
关于乘坐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条款
一、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国
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行〔2006〕
313 号):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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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二、 2007 年 5 月 8 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
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
3. 2007 年 4 月铁路第六次提速后,增开了全列软席列车。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能否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车票如何报销?
答:全列车的数量大幅
增加。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需要,
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1)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
2)全列软席列车设有一、二等软座的,副司(局)级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以乘坐一等软座,并按照一等软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差,可以乘坐二等软座,并按照二等软座车票报销。
( 3)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
乘车时间 6 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以
乘坐软卧,并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4)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照软座车票的 40%计发补助费。
三、 2007 年 7 月 12 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 (国管财 (2007)218 号):(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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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人员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火车、 飞机、轮船、汽车等。当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一般应乘坐规定等级内费用相对较低的交通工具。
(二)任务紧急或出差路途较远时,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司局以上领导批准后,出差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三)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动车组参照乘坐软席火车规定执行。其中,司局级以上人员可以乘坐动车组一等座;处级以下人员可以乘坐动车组二等座。
(四)乘坐汽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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