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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对家乡的印象总是特殊的美妙——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识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间。我从初中起先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起先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烈。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家乡》,或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许多年不回家,莫非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家乡读后感5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暖和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志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特别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最终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获浣熊的美妙时间。英勇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竞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受恶狮,生命危在旦夕,英勇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子,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辞,他惊喜的发觉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知我了,要用毅力和志气实现幻想。还告知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需靠自己的力气,而不是成天苦苦请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 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敬重死亡,并安稳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子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恳,志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重量,令人敬畏!
家乡读后感6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家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剧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原委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的确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行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尊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缘由。人们的内心改变让鲁迅对家乡的那份美妙的记忆都破裂了。
家乡读后感7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整组关于鲁迅的文章,以前比较疏远的人物一下子给拉近了,拉近了我才真正的知道鲁迅为什么被称为“民族魂”了。就是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宏大的文学家,而且是宏大的思想家和宏大的革命家。
我课本上有一篇叫做《少年闰土》,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找到了原文章读了深有体会。
在那个时代的人民,主仆关系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晰吗?老爷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分得那么清晰呢?在家乡这篇文章里写的最多的主要是回想少年时代的闰土,鲁迅把闰土写的多么细致啊!足以表现了鲁迅对他和闰土这份友情的珍惜。可闰土那声“老爷”喊出口时,那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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