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ZB2016-071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SHZB2012-094 2021年05月04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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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ZB2012-094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山东盛和招标代理
账号:38030221192021 80021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
七、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上午09:00- 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八、报价时间:2021年05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 、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项目负责人:王洒 苏云龙
联系 :0532-67737997,**********
:0531—66702021 公司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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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盛和招标代理;
3.“供应商”系指受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用户”系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三、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完整并真实有效;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7.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除外;
9.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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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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