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卷第3期广州航海学院学报 Vd. 24 No. 32016 年9 月 JOURNAL OF GUANGZHOU MARITIME INSTITUTE Sept. 2016海洋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周梓萱(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1300)摘要: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的趋海化加重,,更多注重人身和财产利益,较少关注生态利益,,环境刑法应该确立明确的立法导向,,:海洋;生态环境;生态保护;环境犯罪;刑法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浙江省蕴含的巨大能源开发潜力,,生产力的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利用开发海洋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近几年日益严重的海洋污染事故,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在监测的44 400 km2近岸海域中,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达50% 以上,三类水质约占1 0 % ,近海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比较严重;生物多样性和丰富度已受到明显影响,部分海域贝类生物体内时有重金属超标,以杭州湾、“铁腕治水”措施,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使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在我国的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通过监测发现海洋重文章编号:1009 -8526(2016)03 -0029 -03要渔业水域中有沉积物,主要污染指标为铜和镉, 700 2012年相比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30. 5 % ,比上年下降7. 4 个百分点;三、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 % ,比上年上升4. 2 个百分点; % ,比上年上升3. 2 ,《刑法》第 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了环境污染达到重大污染事故的程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 月2 1 日公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月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把“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收稿日期:2016 -03 -14作者简介:周梓萱(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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