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安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皖创先组发〔2011〕27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现将《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1年12月22日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为认真做好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1〕17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评议内容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四句话”目标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情况。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要部署、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对处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完成本地本单位工作任务等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包括长远承诺进展情况,年度承诺兑现和即时承诺落实情况。(4)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包括坚持经常联系群众,3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等情况。(5)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包括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业务技能、遵守法纪公德、弘扬新风正气等情况。(2)立足本职履责情况。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完成等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包括承诺内容确定和公开,承诺事项兑现等情况。(4)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包括经常走访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等情况。对党组织书记的评议还应包括组织推动和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二、评议方法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代表构成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人数由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党政机关开展评议要邀请联系和服务对象、结对共建单位群众、驻地群众代表等参加。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确保群众广泛参与。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4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对不便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评议问卷、社会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议。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要通过公示栏张贴、网站发布、会议传达等不同形式向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议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参会人员主要包括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也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群众即时评价系统,对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也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集中评议,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流动党员应主动在流入地接受群众评议,评议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各级要对效能建设、纠风、信访、政务中心等机构受理的群众投诉进行认真梳理,如实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作为确定评议结果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的结果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报等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5对象反馈,并通过公示栏公布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公开。三、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采取措施,推动本行业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多方努力,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搞好工作衔接。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农村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效能建设考核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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