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配方案2
永兴五中2012年暑期教师调配工作方案
根据《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方案》(永办发[2012]17号)精神,我校为超编单位,2012年下期定编76个,需调配18名教师到农村缺编学校同政治专业对口;电化专业视同物理专业对口)、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如审验不合格,教师可以重新申报。如教师不愿申报或审验不合格后不愿再次申报,视为自愿放弃岗位竞聘权利。
教师申报岗位时,紧缺科目教师不能竞聘本专业以外的岗位,富余学科的教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竞聘紧缺科目岗位:①近三年内因学校工作安排或本人申请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一年以上的。②初中部教师如本专业富余,可申报与本人专业相邻的专业,资格审验时作为“专业相邻者”视为专业合格。相邻专业界定是:中文与政治、地理、历史为相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视为相邻专业。
竞聘时,专业对口者优先以上①②类人员,①②类人员平等对待。
4、学校聘用(任)。学校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及教师志愿情况确定本校拟聘教师:
①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一志愿情况进行聘任。
如申报某类(个)岗位的教师人数小于或等于该类(个)岗位数时,则直接将申报教师确定为拟聘对象。
如申报某类(个)岗位的教师人数大于该类(个)岗位数时,则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召集申报该类(个)岗位的教师进行协商,由申报该类(个)岗位的教师自行协商确定拟聘对象。如协商不成,则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组织申报该类(个)岗位的教师竞聘岗位,确定拟聘对象。
第二步结束后,如学校已无岗位空缺,则未聘人员确定为调配人员。如学校仍有岗位空缺,则第二步结束后的未聘教师根据其第二志愿情况继续参加空缺岗位聘任(未申报第二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二志愿情况进行聘任的权利。)
②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二志愿情况进行聘任。聘任办法及程序与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一志愿情况进行聘任相同。
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二志愿情况进行聘任结束后,如学校已无岗位空缺,则未聘教师确定为调配人员。如学校仍有岗位空缺,则从填报了“服从调剂”的未聘教师
中聘任空缺岗位人员。
③根据申报教师的“是否服从调剂”情况进行聘任。聘任办法及程序与根据申报教师的第一(二)志愿情况进行聘任相同。
根据申报教师的“是否服从调剂”情况进行聘任结束后,未聘教师直接确定为调配人员。
5.张榜公示。学校将拟聘对象张榜公示。
(任)。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正式确定聘任人员,聘期三年。
7.通过“自愿分流”、“公开竞聘”两种方式上报我校需调配到农村缺编学校工作的教师。
六、工作纪律
1、学校调配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阳光操作,不得接受调配对象的礼金、礼物和吃请,确保调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调配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工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配合学校做好维稳工作,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3、全体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严守纪律,严禁拉票、请客送礼等不良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无条件调往缺编学校工作。
4、需调配的教师必须讲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以饱满的热情在新的学校新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5、学校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本次调配工作中所有未经公布的信息,如有违反,一律上报教育局,请求调离本校。
6、需调配的教师如有不服从调剂安排,不到岗工作的,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 8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事业单位全面试行聘用(任)制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0 3]86号)以及《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教师调配工作方案》(永办发[2012]17号)的规定,由上级进行处理,予以辞退或解聘。
2012年8月18日
附件二: 永兴五中教职工竞聘评分表
姓名
专业
竞聘岗位
得分
项目
评分内容
自评
校评
教龄
校龄
1分/年
师德师风
优秀10分,良好9分,合格8分,不合格 6 分
教学质量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编在岗三年的记15分,在编在岗两年的记12分,在编在岗一年的记8分,三年在编不在岗的记2分。
2、2009年下期到2012年上期在县抽考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可重复加分)
3、2009年下期到2012年上期在县抽考中位于县排名倒数一二名的分别扣2分、1分。(可重复扣分)
教研成果
1、正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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