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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能否收取讲课费问题探析.pdf


文档分类:研究生考试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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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能否收取讲课费问题探析●王战梅(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400)//【摘要】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会应下级单位或一些政府培训机构之邀进行讲座,课后听课单位或培训机构往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讲课费,而公职人员是否应当收取讲课费,公职人员收取讲课费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如何规范公职人员收取讲课费行为等问题,是实践工作中的盲点,文章从公职人员收取讲课费的合法性层面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论证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收取讲课费,对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出完善建议。/【关键词】公职人员;讲课费;不良影响/一、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收取讲课费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收取讲课费,目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职人员外出讲课是职务行为的延伸,不应收取报酬。另一种观点认为,公职人员外出讲课,付出了自身的智力和精力,适当收取报酬是理所应当的。笔者认为,公职人员无论何种情形外出讲课都不应收取讲课费。(一)具有对外预防、。具备对外预防及宣传职务的公职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被服务对象邀请进行与其工作职能相应的讲座、授课时,其讲课行为实质就是该公职人员的日常工作,已得到自己单位的工作报酬,故不应再收取讲课费。如果被服务对象一定要支付讲课费,此费用应当上交该公职人员的工作单位,不应私自据为己有,如果瞒报、少报,属于贪污行为。。具备对外预防及宣传职务的公职人员在自己的休息时间被服务对象邀请进行与其工作职能相应的讲座、授课时,应当向所在单位申请,按加班处理,由单位支付加班费,亦不能收取讲课费。(二)从事或参与立法、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工作的公职人员每年两会,都要审议通过部分新的法律法规,一些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都会进行法律适用的培训,有的地方还会专门邀请参与立法的专家来讲课,那么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应当收取讲课费呢?笔者认为,无论这些公职人员是经工作单位批准参加培训讲课的,还是私自应邀参与培训讲课的,都不能收取讲课费用。理由之一:公职人员受邀参加各类法律适用培训班活动,一般都在是工作时间进行,是经单位批准的,也就是说其去培训班的授课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单位行为,其工作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就不应再收取讲课费用,即使培训l的主办方支付了讲课费也应上缴工作单位,如果因受邀讲课产生了车费、伙食费也应由其工作单位按规定予以出差补助。理由之二:如果公职人员受邀参与培训讲课未经单位批准,是私自行为,或是利用休息时间,其同样不能收取讲课费用。因其是在工作时间从事或参与立法、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工作,因而获取的关于立法背景等相关立法信息,换句话说其所掌握的信息是通过其公务工作行为获得的,不能作为个人成果使用。(三)各级领导干部的受邀讲课行为一些单位,包括国企、机关单位在开展主题培训l或进行一些专题活动如论坛、商业活动期间,会邀请上级部门或与培训内容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甚至是党政一把手来做专题讲座、报告或讲党课,在讲课结束后给予高额讲课费,此类行为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形:情形一,主办方为使培训、论坛等活动达到一定的规模、层次,特地邀请在活动主题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党政领导干部来讲课;情形二,主办方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特地邀请上级主管领导前来讲课:情形之三,主办方为迎合上级主管领导,以邀请讲课为名行贿赂之实。但无论上述三种情形中的哪一种,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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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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