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等“怕、慢、假、慵、散”等不正之风。
(四)农村危房改造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整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走过场、搞形式,没有深入查找问题,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的问题又没严格整改落实到位,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以下四个步骤扎实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15日-25日)
县城建局制定印发《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秋冬冲刺”行动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要求各乡镇危改办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0月25日-11月15日)
各乡镇危房改造办公室要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进村入户查访核验,深入调查研究,特别对照国家、省、市考核我县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省级验收暨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拉网式排查梳理本地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每个问题逐项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挂牌作战、销号整改制度,确保限期全面整改到位。各乡镇自查自纠后要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1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县城建局。
(三)督查落实阶段(2022年11月18日-11月28日)
把督查落实贯穿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始终,县城建局将联合扶贫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特别对腐败和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将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31日)
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各项政策举措,堵塞管理漏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系统清除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各乡镇对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并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各乡镇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主动与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配合,强化数据比对工作,查找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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