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授文化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重视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使其受到适合的教育、康复与训练。要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时间。建立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的多元评价体系,合理确定评价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发展情况。随班就读教学执行普通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师可以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对其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作适度调整。
三是完善教学资源。要制定好资源教室建设方案,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适当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为随班就读学生得到针对性辅导和训练创设必要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辐射本地区的随班就读工作,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资源中心须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
四是形成工作合力。随班就读学校应主动邀请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参与学生的个别教育教学训练。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机构等专业人员的作用,争取社会相关团体和机构的关心与支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
四、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是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配备。资源教师是资源教室的核心,5人(含)以上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须配备1名专职资源教师,2至3名兼职资源教师;5人以下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须安排1至2名兼职资源教师。二是规范随班就读教师管理。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制定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准入标准及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随班就读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关爱残疾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能力,掌握随班就读基本教学原则和方法,具备基本的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应当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相关背景或接受过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有丰富的特殊教育教学经验或康复训练实践经验。
三是健全随班就读师资培训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将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计划。设区市特教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组织重点培训,县(市、区)负责全员培训,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特殊教育纳入新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特殊教育学分应占继续教育学分的一定比重。实施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高水平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四是在师范院校增设特教知识技能课程。省内师范院校应面向全体师范专业学生增设特殊教育必修或者选修课程,并在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的培训课程中增加特殊教育课程,努力使每一位师范生都具有融合教育理念和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及技能。
五是加强特殊教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研机构要选聘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指导随班就读工作,不断加强随班就读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各类随班就读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
六是建立随班就读教师考核和奖励的双向机制。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入岗位绩效考核内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在评选表彰和特级教师职称评定时应给予适当倾斜。
五、强化随班就读工作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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