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侦查阶段第__次
会见时间: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至__时__分
会见地点:_______看守所第___律师会见室
会见律师:_______四川上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_录_人:_______四川上盛律师,对你自己负责,我们强调三点:
第一,请你务必在每一次做完笔录后,看清楚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绝对不能马虎行事,比方没看完就签字,没看清楚就签字,认为意思差不多就签字;
第二、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所记录的意思不准确或不完整,你有权要求补正,假设不补正你可以拒绝签字,假设确实要签字也要说明是在什么情况下签字;
第三,每次提讯应当清楚〔你也有权知道〕侦查人员的姓名、提讯时间、提讯地点、讯问的主要内容、你是否做了无罪辩白,一共做了几次笔录。
这些你可以做个简单的记录,并签字按手印,以便将来作为证据。同时在我们每次来会见你的时候将讯问次数、讯问内容等情况告知我们,我们会记录到会见笔录中,请你务必记住以上我们强调的三点内容。
2.关于如实供述的义务〔是否有权保持沉默的的问题〕
我国没有规定沉默权制度,法律规定你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你有权拒绝答复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供述要如实,你不知道的事情或记不清楚的问题,你可以说明你确实不知道或记不清,这都不影响你的定罪量刑。
3.关于扣押清单签名和重新鉴定的权利
在收集涉及本案的物证的时候,请注意几点:
第一,侦查人员搜查应当出示工作证和搜查证,并制作搜查笔录,在搜查笔录上应当有见证人,并要有你签字;
第二,对扣押的物品,你应当对物品数量、状态看清楚后才签字确认;
第三、对扣押物品的相关司法鉴定结论,你要认真听,假设对鉴定结论不服你有权提出重新鉴定。
4.关于刑讯逼供的问题
〔1〕有无被刑讯逼供〔例如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进行供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假设你认为被刑讯逼供,我们给你以下几点建议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一、记下刑讯逼供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是否录像及录像的情形,强迫你做了什么事情,你供述的哪些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将上述情况用笔书写下来并签字捺指印。并尽可能多写几份。
第二、在被刑讯逼供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驻所检察官或管教反映,假设有伤情请立即将伤情告诉检察官、管教,也可以将此情况写成材料由一起关押的室友签字证明。
第三、每次在我们会见时,将详细情况告知我们,我们依法代为申诉和控告。以上听清楚了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请将详细情况告知我们〔如有刑讯逼供情形〕。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否收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为嫌疑人提供解释、说明有关刑事问题的程序性规定
现在向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以及办案期间的相关规定。〔详细说刑事诉讼程序规定〕以上内容是否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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