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物业舆情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配套文件报道专刊
2010年9月9日
序号
新闻标题
媒体
日期
1
新小区缴物业费“一卡通”
《物业管理办法》下月施行“业主一卡通”免费发可用于表决公共事项
北京晨报
2010-9-9
2
新楼盘下月启用“业主一卡通”
便于合理使用物业费和公共维修金发生四种情况之一业主应缴物业费
京华时报
2010-9-9
3
业主收房时需“预存”物业费
北京公布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遇四种情形要交前期物业费
新京报
2010-9-9
4
物业管理办法细则公布物业交接前业主不用交费
业主大会拖延不开,业主将须交收物业费
新京报
2010-9-8
5
开发商卖房需公示物业服务和物业费标准
新京报
2010-9-8
6
前期物业服务业主不交物业费免物业费有时限 4种情形要缴物业费
北京日报
2010-9-9
7
下月起收房须办业主一卡通
北京青年报
2010-9-9
编制:王占强
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编制 2010年9月9日
附:媒体详细报道
“一卡通”
《物业管理办法》下月施行“业主一卡通”免费发可用于表决公共事项
北京晨报:新小区物业交接完成前,业主不用缴物业费,但须按时限成立业主大会接管物业。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本市将实行“业主一卡通”,用于缴存物业费及其他房屋相关资金。
“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从第一户业主入住,到全体业主和建设单位进行完物业的共用部分交接的这个阶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施行,市住建委为此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的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期间业主是否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内容。
四种情况要缴费
“开发商一直拖着不交接,是不是就不用缴物业费了?”《通知》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如果小区迟迟不开业主大会,业主们会不会有空子可钻?
答案是否定的。《通知》称,在四种情况下,业主们也要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正常缴纳物业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地调查,也为了敦促新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通知》列了这么四条规定。”具体包括: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还没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没有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卡里预存一年物业费
本市10月1日起将实行“业主一卡通”,每套房屋对应一张,具有银行卡功能,由市住建委统一制作,开发商交房时免费发放给业主。
据介绍,业主入住前,应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向“业主一卡通”中预存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生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形时,按照约定由建设单位划转前期物业服务费,“它是业主用来行使共同管理权利,存放房屋相关资金的专属联名卡。”
另外,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已开发完毕,并将于10月1日上线。届时,业主可使用该卡对小区重大公共事项,比如同一楼层(单位)的维修等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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