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关于机动车辆损余物资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理赔管理水平,合理降低车险赔付率,充分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同时提高现有资源的可利用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经理赔服务中心例会讨论,现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关于机动车辆损余物资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理赔管理水平,合理降低车险赔付率,充分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同时提高现有资源的可利用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经理赔服务中心例会讨论,现对我司机动车辆损余物资进行统一管理。为了保障损余物资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进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机动车辆损余物资管理规定》
本规定包括:确定物资环节,物资回收环节,处理物资环节。
第_节确定物质环节
第一条确认更换项目
1、查勘员在进行查勘定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定损原则,以修为主。
2、对于非明显受损变形的零部件需要有检测数据资料方可确认更换。
3、对确需更换的配件做好回收登记工作。
第二条确认可回收项目并对回收件进行分类
.查勘员必须了解损余物资的可利用价值,并对公司规定需收回的物资跟踪收回。
对损坏物资需向用户及修理厂明确告知所更换件必须回收,同时查勘员填写定损单注明的回收零部件,由被保险人或承修方签字同意回收,明确告知如注明回收的零部件未能回收的,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损失。
,查勘员在确定损失完毕后需指导客户将损余物资就近交回定损中心。
查勘员遇到客户交回损余物资的工作,必须按公司规定处理,严禁互相推托。查勘员对回收的损余物资要拍照并存档(记录报案号及车牌号),查勘员要对回收的旧件在定损单客户联确认签字,查勘员负责暂时保管回收物资,及时与物资回收单位联系。
第三条确定更换配件须提交核价核损
。
。
第二节损余物资回收环节
第四条分公司理赔服务中心负责确定损余物资回收公司
,负责与理赔服务中心损余物资管理人员(核价岗)以及查勘员对接工作。
。
如遇到损坏配件较多,客户不便交回定损中心,要求物资回收公司上门服务,由当事查勘员负责与物资回收公司联系,同时查勘员也要对损坏配件作好记录。对物资回收公司直接回收的物资要逐一登记(报案号,车牌号,回收旧件),并在定损单客户联上签字确认所回收物资。
。
第五条损余物质回收必须建立工作台帐
.查勘员在将损余物资交给物资回收公司时需制定交接表
.交接表要求以复写的形式由查勘员与物资回收公司各持一份,双方确认签字,查勘员存留交接表定于每周二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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