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存在问题3篇根据《关于开展落实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尤委反腐办﹝20PC﹞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在责任追究的质量、数量和力度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明晰责任主体,细化岗位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处、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科、处、室、司法所负责人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职能。为促进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司法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指导抓、小组成员具体抓”的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业务工作有人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人管的责任机制,实现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三是明确责任结合,落实岗位机制。与“知岗明责”相结合,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廉政勤政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述职评议挂钩;与开好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责任目标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与以局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以局域网和印发文件形式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分工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二、加强考核监督、构筑反腐防线针对“党组织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忽视抓早抓小、乃至养痈遗患”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立健全20PC-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从总体目标和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三大方面认真研究制定了《尤溪县司法局20PC-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并以尤司〔20PC〕39号文下发到各科室贯彻执行。二是为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车辆、财务管理,制定《尤溪县司法局关于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从严管理财务。三是以全面贯彻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把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纳入发扬民主、集体决策范畴,致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办事透明度。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关于“三公”经费财务报销规定(暂行)》、《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五是强化督查落实。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司法所开展对公务用车管理等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同时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继续深化“马上就办”活动,提升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不定期开展遵守上班纪律、办公电脑管理等内部督查活动,对于严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三、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八项规定”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头抓得紧,基层抓得松”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存在问题3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