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履行付款
篇一:买卖合同的即时履行
篇一:个人买卖合同
个人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我们前段时间在对公司以前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 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而且有些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 付款时间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无合同签订时间、无违 约责任的约定、对方未盖章、未约定管辖机构或管辖地、合 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歧义等等。这些合同在履行中很容易由 现争议,而且一旦诉讼,对公司就很不利。如何签订规范的、 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的合同,如何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当中 的风险,下面就来谈谈。
一、先谈谈在合同订立阶段的操作和风险防范。
1、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方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 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 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要清楚合同相对方是独 立的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还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与没有授
权的部门签订合同。还有就是审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 委托代理人。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 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 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 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 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 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后,要求其提供并保留营 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 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 合同,同时,当由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 的执行。
(3)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莫些行业 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 筑单位有相应资质。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 定的业务。
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 可能无效,可能会给我方带来损失。
(4)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 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 行调查。
重大合同订立时必须对对方进行调查,在工商登记机关
查询其登记档案,是否年检,进行第一项和第四项的工作
2、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各主要条款要完备,清晰明确
除即时清洁的交易,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法第11 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里我要特别说一下的是,进由口公司外 地的客户可能经常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交易,这 就特别需要注意保存好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等,最好不要 用业务员自己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证 据流失。最好统一用公司的邮箱。 对电子邮件等要及时清理, 对重要的可能要进行诉讼的材料,要进行证据保全,请公证 处作证据保全的公证,是最好的办法。同时还要注意收集进 由口的相关单据、交接货的依据等。当然,对于这种交易, 最有效的防范是尽量先款后货或控制货款数量金额等。当然 这是合同履行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在这里顺便提由来。
回到我们谈的合同条款的订立,一定要做到用词准确, 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我在审查公司的合同 时,发现很多都存在语句不通,表达有歧义等情况。同样, 这一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由的任何书面的东西也要做到。 比如一公司的对账单这样写的:20XX年6月双方经对账,甲
共欠乙货款10万元,至20XX年10月,还欠款一万元。
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 方看得懂,看得明白。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
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三 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在是 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官如何 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方看不明 白,那如何来判定。
各种重要条款具体来说(以买卖合同):
(1)规格数量条款: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及数 量做由明确约定,避免由现差错。比如酒类买卖中,如果只 约定购买“一千箱啤酒”,就有可能由现“一箱 12支”或 “一箱24支”这样两种相差巨大的结果。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 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由的期限。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生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 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交付时间和方式(送 货还是自提)
要明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 实,给诉讼中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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