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统一思想、互通信息、凝合力气,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监管机制,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平安监管水平和保障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食品药品平安工作例会由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各
乡镇、有关街道负责食品药品平安工作的分管领导和食品药品监督员参与;也可依据工作须要,通知相关食品药品平安监管部门主管负责人参与。
第三条 食品药品平安工作例会由县食品平安委员会主任主持,或由主任托付相关领导主持,每次例会要做到有支配、有部署、有记录。
第四条 凡通知参与例会的人员必需按要求参与,如遇特别状况不能到会时,要向县政府办公室请假,否则将依据状况予以通报指责。
第五条 会议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
,学习有关政策、文件。
,沟通工作阅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
第六条 会议结束后,由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对会议中提出的看法、建议进行汇总,上报县食品平安委员会阅批。
第七条 各乡镇、有关街道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办公室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推行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员、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定期例会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乡镇食品药品平安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逐步搭建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全面、精确、刚好地反映我县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状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充分相识加强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支持和协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抓好食品药品平安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第三条 各乡镇由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第四条 信息报送的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
、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活动。
。
、实行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不足等。
。
。
(二)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影像资料及其他方式报送。
第五条 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街道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明确信息工作详细联络人员和报送要求,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精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二)各乡镇、各有关街道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1篇以上。
(三)凡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亲密相关的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根据有关规定报送。
(四)报送的信息要注明供稿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印章。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食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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