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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教学.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4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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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税收征管法教学
税收征管法
20XX-5-8
本章目录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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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有关税收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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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1.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追征。
(十一)税款入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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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节
税 务 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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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1.重点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
3.集中性检查。
4.临时性检查。
5.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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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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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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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权力
(二)税务检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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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节
法 律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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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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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有关税务登记证件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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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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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四、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一)偷税违法
(二)偷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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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五、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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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六、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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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七、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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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八、抗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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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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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晓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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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