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赫索格》中的存在主 义]存在主义
一 前言
索尔 ? 贝娄是美国著名的犹太裔小说家 ,他以独特的思维角度和丰富的艺术技巧写下了一系列以犹太人的思想、 生活和社会情况为背景的小说 ,在美国文坛享有 “我们时探索着的主人公们是苦痛的 ,又都是笑着的。贝娄在一次访谈中也曾说 : “我非常讨厌那种唠唠叨叨埋怨的沉
闷,对埋怨完全失去耐心。一定要在埋怨与喜剧之中选择一个 ,我选择喜剧 ,因为它更具有活力、 智慧和男子气概。 这是我不喜欢自己早期小说的一个真正原因。我发觉它们哀怨不平 ,有时甚至牢骚满腹。 ”
《赫索格》便是以喜剧的手法来处理埋怨。而这个 “喜剧的手法 ” 在他的作品中就表现为嘲讽式的幽默。 《赫索格》就把主人公对自己的嘲讽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开场就让这位落魄的赫索格独自一人呆在乡下的旧房子里 , 把读者带到他一切麻烦的开始。 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因而取笑自己是 “笨拙、天真、粗野的摩西 ”。他把自己当成可笑之人 ,对自己的外貌与性格进行了喜剧般的揭露。当他回忆起自
己年轻时 ,使他感到无比自豪的是 “他那柔软英俊的脸蛋 ,而把时光浪
费在他那傲慢的外表上 ”。即便是在他的中年时期 ,他也承认曾经为自
己身上的肌肉、大手的力量和皮肤的光滑而自鸣得意。 然而 ,他用最尖
刻的自嘲来治愈他的自负。当他盯着镜子在欣赏自己的身影时 ,他用夸张的口气恭维自己 ,接着又用十分巧妙的理由来解释他的自恋 : “哦,棒极了 !摩西 ,你太优雅了 !太了不起了 !远古人类的自我迷恋这么深、 这么久 ,可能有它的细胞因素吧。 ”在法庭那一场景里 ,贝娄描述赫索格 “以一种风度 ”翘起二郎腿 ,接着他又讽刺地补充到 : “即便在抓痒身子时也不失优雅风度 ”。但是 ,正是这个把自己看成是有魅力的男人 ,在现实生
活中却要遭受最糟糕的境况 ,在一连串的打击过后 ,他对自己魅力的信
心似乎也减少了几分。
除了嘲笑自己 ,赫索格对周围的人也极尽嘲讽之能事。最大的讽
刺目标当然是专横的马德琳和虚伪的格斯贝奇。 赫索格用极具抨击力
的言语对他们进行嘲弄。他把格斯贝奇比作卡格里奥斯特洛
(18 世纪
意大利的一个大骗子 ,他伪装成一名贵族 ,用炼丹术和魔法去欺骗那些容易上当受骗的无辜者 ),揭露了他的伪善。马德琳同样也遭受了这种讽刺性的夸奖。她花费五百美元买了一件孕妇装 ,赫索格暗示她想生个路易十四 ,从而暴露出了她想过皇家式生活的幻想和奢侈的生活习性。
赫索格是如此的软弱无力 ,他极力用这种讽刺自我与讽刺他人的方法来贬低自己 ,贬低他人 ,以摆脱内心由于无能为力而衍生的负疚感 , 或是求得一种心理平衡 ,大起大落的生活 ,瞬息万变的社会现使他感到生存的艰难和荒谬。
承担责任 ―― 赫索格对自由的追求
赫索格和贝娄笔下的其他人物一样 ,他们尽力在这个动荡不安的
社会里寻找生存的立足点 ,也就是说 ,客观世界虽然荒谬混乱 ,人类在现代文明中无可奈何地面临生存的困境 ,但是人类没有因此丧失生活的勇气 ,无时无刻不在探索着心灵的自由之路。贝娄对自由的追求源于他少年的一次经历。
少年的贝娄发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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