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标识及疫病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继续做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动监〔2007〕17号《关于下发“XX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溯源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动物标识及疫病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继续做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动监〔2007〕17号《关于下发“XX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溯源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从根本上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致力于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防疫、检疫、监督网络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在动物生命周期过程中,采集免疫、产地检疫、道路监督、屠宰检疫四大业务环节的信息,信息通过无线数据通信平台汇集到中央数据中心。遵循“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质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尽而达到疫病监控和防治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搞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张玉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方法和措施:
2009年根据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在总结2008年田园、温泉、卡斯、柯街4个乡(镇)共8个村,32个合作社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春、秋两防同步在全县开展二维码耳标佩带及识读工作,完成生猪佩带率达100%,牛、羊任务数100%。
(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实施动物标识及溯源体系建设,确定信息员。负责县、乡、村人员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乡(镇)二维码耳标佩带及识读工作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规范使用溯源设备。做好二维码耳标佩带、防疫、检疫等相关工作信息的录入和传送。
(三)08年非试点的乡(镇),要采取试点,形成以点带面开展此项工作。
(四)在年末完成任务数100%。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确定后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保障措施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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