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入股人同意终止入股企业的。
2、入股企业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导致入股解散的其他缘由的。
二、入股企业转让:
1、入股企业转让以竞拍方式进行,竞拍人原则只能入股人;
2、竞拍所得资金按各入股人占股份比例安排。
3、未经全体入股人一样书面同意,不行对外招标竞拍,否则视竞拍无效。 第十条
退股与出资转让:
一、任何一方要求退股必需在三个月前告知其他入股人,原则上在入股企业效益不好时不得要求退股,但全体入股人同意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自合同签订日算未满3年者原则上不允许退股或转让,如60%的股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除外,如未经60%的股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擅自离开满一个月,公司有权将当事人所持股份没收,所没收股份由在职股东平均安排当事人所占股份。
三、退股人股份只能转让给内部入股人,未经60%股人书面同意股份不得转让内部入股以外的第三人,否则按其入股的比例担当所造成的损益。
四、退股人股分按每年15%的折旧 第十一条
财务问题处理:
一、假如一入股其次次查处有财务问题,除责任人股人应退回所侵占、挪用的资产并担当由此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其他入股人有权强制要求责任入股人退股,其全部股份按入股金的50%转让给其他入股人,若责任人股人不同意退股并转让股份的,其他入股人有权按责任入股人自动退股处理,不退还责任入股人入股金并不予安排任何利润。
第十二条
特殊约定:
一、如发生入股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职期未满三年退股者,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的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2时,按当时入股金额的1/2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2计算。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时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各投股份比例退还。
二、入股人必需无条件接受店长的调动以及公司支配的事项。
三、入股人不得以股东的身份在其担当职位的职务越权干涉比其职位高的人员,否则视为有意扰乱公司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
禁止事项:
一、禁止入股人从事损害入股企业经营利益的行为;
二、禁止入股人及其家属未在持有60%股权人授权下,私自干预入股企业的店务管理。
三、禁止入股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身担当,入股企业不担当任何责任。
四、入股人自驾私家车从事入股企业经营行为的,应留意交通平安,否则造成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和赔偿由入股人担当,与入股企业无关。
五、严禁入股人运用公司车辆用作私用,否则因驾车造成的一切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和赔偿由入股人担当,与入股企业无关。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全体入股人协商一样,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入股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入股人签名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8 页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