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五保供养服务意见
为加快民生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请省、市级资助的项目。县发改委、县建委、县环保局等单位在项目立项、建设规划和环审方面予以支持,并减免相关费用。
(四)资金管理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来源于省、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省、市、县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及其它用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资金等。根据各乡镇承担的新增五保集中供养任务数,按平均每张床位8400元予以项目资助。具体测算补助标准为:每张床位建筑面积14平方米(生活用房床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辅助用房床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造价(含土建、装潢、供电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6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经费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实行项目报账制。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启动时拨付资助额的50%,土建工程完成后拨付资助额的30%,五保供养对象入住后拨付资助额的20%。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
(五)项目实施
坚持项目管理的建设方式,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进行。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负责。按照规定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县建设部门要对工程实施单位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项目实施,特别是附属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水务局、农委、林业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要予以支持。
(六)项目监管
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健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管理等制度,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要加强资产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用于农村五保供养,设施不浪费、不流失,机构能生存、能发展。项目资产处置由乡镇政府向县政府申请,必须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资产进行处置。县民政部门要联合财政等部门对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项目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县民政局参与项目验收,并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项目,发放“中国福利彩票资助省民生工程项目”的醒目标识(标识式样附后)。
(八)舆论宣传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成果展示会等各种方式,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程”进展与成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总结推广,大力表彰,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树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关爱民生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和彩票福利金使用的双向互动,为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
敬老院建设工程是省政府二十八项民生工程之一,落实得好不好,能不能按时完成,全县人民都在关注。各乡镇要根据全县年度计划,结合实际,想办法加快推进。确保6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完工、年底前入住。
(二)千方百计提高入住率
各乡镇要按照省、市集中供养率20%要求,以愿进全进为目标,组织好现有敬老院五保对象的入住工作,新改扩建工程竣工后,立即动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
(三)切实搞好配套服务建设
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要真正把善管理、懂服务、爱老、尊老的同志选拔到敬老院院长的岗位上来。同时,要认真筛选一批有责任心、有爱心、有一定文化基础、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要促进敬老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院长、服务人员职责、岗位责任制、院民守则、学习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成立有院民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管理机制。
(四)落实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供养经费
敬老院的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院民与工作人员10。1的比例配备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公开招聘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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