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伙协议书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马磊律师〔草拟〕
: **********
兹有、、、、四人合作,共同投资注册成立
〔暂定 以成立的公司名称为准〕,经营位于的而
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依据?中华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及企业的财产
1、盈余是指每月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本钱,并提留10%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当所
提留的后备基金提取到达万元后,就不再提取。后备基金主要用于合伙事业的扩大、
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使用;缺乏万元,那么补足万。
2、盈余的100 % ,归所有股东所有,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3、纯利润按照股东每年度分配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展分配。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
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以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展审核,任何人
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5、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企业名义购置或取得的资金收益均为合伙
企业的财产。
6、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及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除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假设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了的,由全体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持股比例过半数通过意见执行。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为合伙执行人,执行人在经营管理及公司运作财
----
----
2
----
----
务使用中持有主导权,其余公司运作听取全体合伙人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
中的一切事务;执行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方案,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要论通过。
但于店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余合伙人不得参与,由合伙执行人全权负责管理、经营,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当。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执行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
展业务。
4、合伙人和合伙执行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挪用合伙的资金;
2〕将合伙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3〕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
担保;
4〕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展交易;
5〕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时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承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8〕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5、 合伙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6、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薄。
7、合伙执行人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当。
第五条:合伙执行人的权责利
1、合伙执行人由全体合伙人一致推举产生,其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全体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3〕决定工程的筹备方案和用款方案;
4〕制订工程的股本金增减方案;
5〕决定工程内部管理
合伙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