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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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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湖州市织里镇阿祥路与湖织大道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
徐松泉
项目名称
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浙江天立新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湖州市织里镇阿祥路与湖织大道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
徐松泉
项目名称
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浙江天立新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原经营范围为砼管柱制造、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特种商品混凝土生产(特种商品混凝土的年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企业于2008年4月经过技术改造,新增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水泥混凝土泵、水泥混凝土泵车等国产设备43台(套、辆),新建2座搅拌楼,砼管柱制造、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等不再生产,同时新增年产40万立方米特种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目前,企业全厂特种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将达到80万立方米。
由于企业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认知不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故未进行相关的审核和自行评审。现该项目在整治提升的过程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借此,浙江天立新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湖州衡一检测有限公司对浙江天立新材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浙江天立新材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湖州衡一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评价组,评价组在收集和初步了解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在对该企业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并对该企业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现场调查和综合分析,编制完成《浙江天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本报告对该企业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体检等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陪同人
1
检测/采样人员
尹明卫/李艳
徐松泉
2
调查人员
尹明卫
徐松泉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总尘、呼尘)、噪声、游离二氧化硅
建议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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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阳仔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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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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