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火红的太阳照化了云雾,天涯起先泛白。我回过头望了王子宫殿的最终一眼,回身跳下,身体浸泡在凉爽的大海里,此时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的我身体起先消逝,我举起手,想触碰太阳,阳光在我指间穿过,可我的手指在渐渐淡化,变成泡沫,就在这最终一刻,我想起了我最深爱的王子。
想起在海上初见他的场景,他穿着华丽的衣服,绅士地跟水手们握手,微笑,那时我被他吸引住了,又想起我不顾被船板砸伤的危急救他的情景,还想起进了宫殿之后与他一起玩耍的时间:我们一起爬山,一起跳舞,谈论海里的东西最终我想我为了他,离开了族人和家庭,交出了我奇妙的声音,每天忍受着没有止境的苦痛,可他一点都不知道,甚至还误以为是别人救了他。我曾经问过自己多数次这样值得吗,其实一起先我不只为他,也为了我憧憬的不灭的灵魂,可是我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变了,我真的很爱他,情愿为他付出一切,不想为自己的活命杀了他,都是自己的选择。而看到他以为我跳海之后哀痛的表现,我突然明白所谓不灭的灵魂就是被一个人爱着,看到他以为我死了的难过,我就觉得自己是值得的。
我闭上眼睛,渐渐向太阳飘去,打算接受上帝的考验
《海的女儿》读书心得体会三
大家都知道海的女儿生活在海里。她可以在那深蓝色的海底世界逍遥自在地度过三百年的岁月,然后化成泡沫,结束她无忧无虑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但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所特有的那种不灭的灵魂。所以,她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忍受着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一双漂亮的人腿后所带来的巨大苦痛,热恋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和他的爱情能分得一份人类的灵魂。但这位王子最终同一个人间的公主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假如她想仍旧成为海的女儿,接着度过她那无忧无虑的三百年的岁月,就得在那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可以复原成鱼尾,她就能再度回到海底世界,回到她的家人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自己却投进了海里,化成了一堆泡沫。
海的女儿对高级生命的追求,她的坚毅毅力和牺牲精神,打动了成千上万的读者的心。丹麦人为了使她永垂不朽,特地为她在他们的首都的入口处立了一座铜像。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书的作者安徒生特别酷爱人,在《海的女儿》中,他把人描写得那么庄重,那么名贵,那么漂亮,海的女儿把获得一个人的灵魂当作她最高的志愿和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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