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提供资料.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需要报批审核的项目:
一、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坏账)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提供资料:(次年3月底前报批)
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确认审批表》
《外商投资企业固定(流动)资产报损明细表》、《外商投资企业坏帐损失明细表》
《外商投资企业坏账损失分项明细表》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鉴定和确认证明
相关核算凭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二、企业实际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时应报送如下资料进行审批
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表》一式三份
审批机构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
外商贸部门确认的先进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份
近年发生变动的政策: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各级国税机关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决定从2003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涉税审批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列支福利费的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当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取消审核后,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该同时报送其所支付的工资、福利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备案。以后年度工资、福利费支付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重复报送;支付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将标准变化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审批;(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从事信贷、租赁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按照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取消上述审批后,上述行业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坏账准备。各地税务机关要对上述行业的企业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中的“放款余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科目,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坏账准备。对信贷、租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对那些应收账款余额比较大的企业,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仍按《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65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3、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少留或不留残值的核准;(取消企业固定资产少留或不留残值的审批后,对一些能够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不留残值,但企业应就上述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购置时间,以及不留或少留残值的原因等做出说明,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外商投资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
5、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核准;
6、企业接受捐赠的大额非货币资产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
7、取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主要是细则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不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需提供资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fxl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