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章程范本艺术培训学校章程.doc艺术培训学校章程范本-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学校理事会会议通过,2021年12月8日..学校董事会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校法律地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护举办者(出资
人)、学校、教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校长由董事会参照湖北省荆门市公办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聘任,身体应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适当放宽。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
(五)拟订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校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监事1名,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学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监事在学校举办者(出资人)、教职工或者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推选产生或者更换。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校长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学校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党支部,聘任党支部书记1人。党支部负责学校党建工作、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认真参与讨论研究,保证决策的方向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学校董事会换届或者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资产财务管理与劳动用工
第三十一条学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为:
(一)开办资金;
(二)学费收入;
(三)银行贷款;
(四)利息及其他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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