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之创作风格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 他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 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2012 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 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很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 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 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 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 塑造神秘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 给人以先锋色彩; 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 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 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一、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莫言小说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可以说是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自己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像是一种命定, 因为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 尽管他一直骂这个地方, 恨这个地方, 但他没有办法隔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他生在那里, 长在那里, 他的根在那里。只要他一离开农村, 离开土地, 进入都市, 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 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 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 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 但与他是一体的, 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 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 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 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 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 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 《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 是一种精神的寄托, 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 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二、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莫言小说的语言是最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成语的任意性搭配。其中有大量的方言俚语,当代城市的流行熟语, 诗词断句, 成语乏词, 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大量专业术语, 混杂在一起, 一股脑出现在小说文本中。对于习惯语体统一、语调纯净的读者来说, 这带来了信息超载的一种心理冲击, 产生纷繁甚至有点芜杂的基本印象。他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滔滔不绝的;第二, 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 第三, 这种语言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 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莫言总是以现代人的思维感觉特征, 陈述、修饰、评价着乡土社会的生存历史与传统。莫言小说语言的另一个特色是指称色彩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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