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人口计划生育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中共**县委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尊敬的考评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市委、市政府计划生门、新闻媒体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评选文明单位时把计划生育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党校与计生局成立人口教育基地,聘请计生局两名班子成员为客座教师,在每个班次讲授人口理论课程。教育部门在中小学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落实对农村特困计生家庭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文体部门编排反映计生题材的文艺节目5个,其中小品《回家》和相声《抬杠》在省人口文艺调演中分别获二等奖、优秀奖。农业部门把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与计生工作有机对接,落实了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法委把《人口计生法》作为普法重要内容,把惩治计生违法行为列入全县“严打”整治范围。公安、工商、劳动、建设等部门坚持“一证领先”,严格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公安部门把好出生婴儿“落户关”,查验计划生育有关证件。法院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合议庭的作用,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及时处结。民政部门耐心做好婚前登记教育;把计划生育薄弱村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内容,在落实救助政策时向计生家庭倾斜。建设部门督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计划生育任务,搞好居民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在办理房产证时把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要件进行审核登记。教育部门在适龄儿童入园、入学时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情况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把独生子女作为招聘教师的优先条件。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十一五”计生投入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县级统筹发放各项奖励经费;监督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县计生部门指导县、乡医疗机构、计生服务站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坚持经常性评估办法,每月深入乡村搞好“一线”调研,通报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实行分片帮促乡镇责任制,每周到乡(镇)村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了基层工作的落实。卫生部门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在查孕、接生中,查验《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加强B超机购买、使用和准许执业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管。药监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物监管,严格处方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建设、经贸、县社、外贸、物资、粮食、商业、水务、农机、文体等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督促落实独生子女职工的各项奖励政策,组织特殊人群进行了集中查体,企业计生工作得到加强。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教育广大青年自觉落实计生政策,带头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工会、妇联与城区办积极配合参与城区妇查和流动人口管理。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及时通报人口基础信息。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首先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做到了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机制进一步形成。
(四)狠抓政策落实,强化投入保障。“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经济增长”。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县坚持算大帐、看长远,努力压减其他方面的支出,把各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县级统筹发放,保证了足额落实到位,投入持续增加。2022年,,,,%; 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一是对乡镇计生人员的工资津贴实行了上划管理、县统筹发放。村专干工资实行县级统筹90元/月/人,年底一次发放;岗位津贴30元/月/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每月兑现。二是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县财政统一支付,直接发放到户;城区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所在单位发放;城区失业、无业人员、破产企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党政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基本工资的5%已全面落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按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30%,由所在单位发放。三是晚婚晚育奖励由县财政每年拨出专款15万元、乡镇配套15万元的办法落实,随结婚、生育及时发放。四是对农村和困难企业育龄群众,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流动人口实行定点技术服务,全部落实了免费政策。五是对1427名老人的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采用“直通车”方式一年两次发放。六是由县级财政每年投入5万元专项资金拨入计划生育公益金,对103个计生特困家庭和女孩按季度进行了救助,资助3名大学生升入高校深造。对119名计生家庭落实了特别扶助金。七是建立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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