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2820091 第 1页[共 14页]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 ,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人重要权益提示?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 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第 条??投保人注意的事项提醒?投保人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 条?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 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 条?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 条?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投保人注意……………………第6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 4.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保险事故通知 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的给付 5. 基本条款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及解除被保险人资格的限制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变动 地址变更 失踪处理 争议处理 6. 释义 本公司公章 周岁 1. 保险合同 合同构成 投保范围 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内容变更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合同终止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3. 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费的交纳 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 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恢复 现金价值 认可医院 专科医生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 意外伤害 毒品 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 机动车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保单生效对应日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2820091 第 2页[共 14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09 年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保险合同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加盖本公司公章(详见释义) 的书面协议构成。除上述文件之外的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均不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其效力本公司不予认可。 投保范围 1. 投保人范围: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 被保险人范围:凡 16 周岁(详见释义) 至 64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投保人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投保时,参保人数和参保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 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加盖投保人公章,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已通知被保险人解除合同事宜的有效证明。 2.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详见释义)。投保人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合同终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2. 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3. 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2820091 第 3页[共 14页]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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