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与民事不法的分界一、问题的提出藐视罪( contempt )是一个很古老的犯罪,源于古代习惯法,作为对蔑视国王或其政府的一种报复。在美国,藐视罪有两种情况:藐视立法机关和藐视法庭。所谓藐视法庭( contempt of court ),就是将一切影响法官审判或执行判决的干扰行为(包括在诉讼程序进行中而实施的干扰行为),加以立法规范。①英美法上藐视法庭的行为并无特定的违反方式,只要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那么, “违反法院命令,隐匿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违反命令将财产转移于第三人、教唆证人离开法院辖区、湮灭刑事证据、脱逃行为或伤害(证人或法官)等, ”②都可能被归于本类行为。在英美,藐视法庭行为除有“直接藐视”( direct contempt )与“间接藐视”( indirect contempt )的分类外, ③最为大家所接受的分类概念是“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与“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分,此与我国及大陆法系的制裁方式颇不相同。④那么,何种行为归属于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何种行为归属于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学说与实务一直存在很多争议。美国的判例曾认为, “对于民事与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分,法院常常感到困难”,⑤而学者们也往往认为, 民、刑事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分“非常的混乱而不确定”,⑥“所有的藐视法庭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因为藐视法庭的行为具有犯罪的性质, 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准犯罪。”⑦可见,藐视法庭行为已成为法律世界中的普罗秋斯( Proteus ),总是呈现变幻不定的形式。实际上,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别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制裁方式及期限、⑧适用程序以及证明标准等。但是,其主要在于当事人诉讼保障程序上的差异,即为了防止法院滥用审判权力,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必须适用较为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被告的权利因而受到宪法所赋予的更多程序保障,如陪审团陪审的权利,获得罚款通知与律师帮助的权利,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以及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的权利等。⑨但是,由于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没有“要求大陪审团起诉的权利”,不符合美国宪法第 5 修正案的规定, ⑩是故,藐视法庭行为在美国的判例中应属于轻微犯罪的范畴。但是, 由于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区别界限的不确定(轻微犯罪与民事不法之间本身即难以确定),就会导致法院将许多刑事上的藐视法庭行为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从而撤销诉讼程序上的保护,并且给法院操纵和滥用法庭审判权力提供了可能。因此,明确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别标准,对保障当事人权利委实重要。那么,究竟该如何区分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呢?本文拟对此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就刑事犯罪与民事不法的分界进行探讨。二、美国判例法的经验关于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的区别标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判例,如 Gompers v. Buck ’s Stove & Range Co. 案(以下简称 Gompers 案)与 United Mine andatory order )就是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如果认为违反的是禁止命令( a prohibitory order )便是刑事的藐视法庭行为, “因为对民事藐视法庭行为处以监禁,在于被告拒绝履行经由命令所要求的某一特定行为, …这个命令具有诫命的性质。另一方面,如果被告实施了某一被禁止的行为,由于违抗命令的行为已然结束,监禁便无法恢复或弥补被告因违抗命令所造成的结果,也不能对于被告因违抗命令所造成的金钱损失而提供任何赔偿。”( 17)在 Gompers 案中,由于 Gompers 和他的工会违反的是以禁止性词汇书写的命令,因此最高法院认为该处罚应是刑事处罚。换言之,诫命命令要求当事人履行某一行为,在当事人不履行时,法院以监禁的手段强迫当事人服从,仍然具有补救的效果;而禁止命令则要求当事人不从事某一行为,一旦当事人已经实施该行为,那么就可能已经无法对原告受到的伤害加以补救,故此时的制裁不是出于对私权的维护,而是为了维护法庭的权威,是维护法律,维护规范的存在。( 3 )判决。当罚款令是法院强制被告向州政府交纳或判决被告一定期限的监禁时,该判决是惩罚性的,因而该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刑事上的藐视法庭行为;相反,如果该罚款令是要求被告向原告作出赔偿,则该判决是补偿性的,表明该行为是一项民事上的藐视法庭的行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因素仅是上诉法庭所使用的,初审法庭并不能运用它。( 18) 3.“事实发现的难易程度”区别说 3456789 感谢您的阅读, Gompers 案后,最高法院在 1989 年发生的 Bagpers 案以来的法院见解,不再沉溺于抽象的“制裁目的与本质”,而是强调案件的具体情状(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case ),将“复合禁止令的违反”作为区分刑、民事藐视法庭行为的首要规则。换言之,最高
刑事犯罪与民事不法的分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