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信息填写规范
一、基本信息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只有两个字的中间不能留空格。
2、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即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3、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湖北南漳”。地名不填写到区,如不填写“湖北黄陂”而填“湖北武汉”等。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
4、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等),不能简称“汉”、“回”、“朝鲜”等。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6、政治面貌:填写党派规范简称,如“中共”、“民建”、“民盟”等。加入多个党派的填写加入时间在前的党派。没有参加党派组织的填写“无党派”。
7、参加组织日期:加入中共或民主党派的日期,没有加入党派的不填。年份用4位、月份和日用2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8、政治面貌备注:加入多个党派的除填写政治面貌栏外,还需在此栏注明后加入党派的名称和时间,如
“”。
9、身份证号码:按个人最新的身份证号码填写,通常为18或15位数字。身份证号必须填写。
10、照片。工作照按4:3,登记照按3:4比例,红底,200K左右,最大不超过500K。
11、单位部门:有多个职务的只填写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名称。
12、熟悉专业有何特长: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3、领导职务类别:填写干部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主要职务类别。如:单位领导正职、单位领导副职等,人事处长填写单位中层领导正职,用于统计、查询分析。
14、非在职。干部退休或因工作变动不属省管干部时,非在职选择“是”。
15、名册备注:用于名册输出的备注栏,一般在干部本人职级高于所任职务级别时填写。如“”。
1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填写“是”,用于查询分析、领导班子统计。
二、职务信息
1、职务信息填写多个职务记录,必须完整填写现任所有职务情况。
2、任职机构名称: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厅等。同一个机构任多个职务时,第二个职务之后的机构名称可以不填写。(此项用来出表,输出的职务一栏)
3、每个职务的任职机构代码必须填写(不属于省管干部单位的不填,如统战部、工会等单位)。
4、机构隶属关系:省直单位一般填“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汉市填“副省级城市”,市州填“省辖地级市”。用于领导班子统计和查询。
5、机构性质类别: “四大家”、法检及纪委分别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填机关类中的“党委工作部门”,发改委、财政厅等填机关类中的“政府工作部门”,其它单位相应填写不同类别。
6、职务名称: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按代码规范填写。
7、职务说明:有少数职务名称不存在时,可以直接将职务名称填写在职务说明里。
8、职务类别:填写正职、副职、常务副职、同级正职非领导职务、同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等。用于领导班子统计和查询。
9、多职务主次序号:用于职务栏输出多职务时,多职务输出的前后顺序。(可在职务排序中上下拖动)
10、集体内排列顺序:领导班子内排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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