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会员人身安全, 维护协会有组织有纪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条例。适用范围: 凡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 自其接受任务开始, 到其所担负任务完成, 经上级负责人同意为止; 凡参与活动的一般会员, 自其正式签到开始, 到返回集结地( 一般为校本部) 由队长宣布解散或经队长同意提前离队时为截止,都在此条例相关规定约束范围内。,职责和权利每次活动设队长一名,从接受车委会任命到本次活动结束时止, 队长为活动的最高负责人。队长的职责与权利: (1) 在每次活动前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安排, 委派当次拉练的前站, 押后等骑行人员, 了解队员情况和行进的具体路线; 在验收合格并掌握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后宣布出发;全权处理活动中发生的意外情况, 担负活动中的指挥( 队长可视队伍大小情况指定 1至2 名副队长协助工作) 返回集结地清点人数, 确定参与本次活动的成员后宣布解散。(2 )队长在出发前应向队员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行进中一般情况下队长应骑行在队伍的中间靠后位置以掌握全局。先锋:如需要了解路况或提前安排食宿由 2-4 名队员负责打前站, 其主要职责是在正式活动开始前预先探明行进路线, 安排大队食宿地点,及进行订票,协商价格等工作。领队: 队中设领队 1名, 负责控制队伍的前进速度及休息的时间、地点。领队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并一直骑行在队伍的最前端,当途经岔路时负责安排联络员留守指路。长途骑行休息时间为每行进 1 小时到 小时休息 10至 15 分钟。行进速度以多数队员能跟在队中为宜。当路线较复杂或参加人员较多, 管理困难时, 领队可向队长申请选择一领队助理,帮助联络及整理队形。领队助理: 由领队或队长根据需要指定, 协助领队工作。领队助理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 当出现疑问时, 超越队伍探查。同时领队助理应始终跟随领队,及时向领队传达队伍的情况。维修员( 队中修车): 视队伍大小和路线难度决定是否设维修员。维修员携带工具始终跟随大队, 在休息时负责调整车辆, 以减轻压后的负担。队医: 大规模的出行应设队医 1名。行进中队医携带药箱骑行在队伍中靠后的位置,负责处理队员受伤的情况。押后: 队末设押后 1名, 活动中携带工具并负责维修车辆。押后决定是否要在活动前进行验车并对验车工作负责。押后原则上由技术组中的男队员轮流担任。后旗: 队末设后旗 1名, 标志队伍的结束。后旗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后旗应与押后一同骑行, 互在视线范围之内。后旗与押后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且原则上由男队员担任。后旗应鼓励脱离大队队员前进并注意观察是否落下了队员。所有脱离大队, 跟随后旗骑行的队员应服从后旗和押后队员的安排。, 了解大致路线、目的地及队中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并维护好自己的自行车,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车送去检验,只有车辆合格后方能参加活动。遵守交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条例。严禁闯红灯、逆行及随便上快车道、人行道。服从指挥, 行动守时。离开队伍须向队长报告并得到同意。若在队伍骑行过程中离队,应把车放在路旁醒目的地方,以免后旗错过。前旗为队首的标志, 其余队员依次按双列排列骑行。遇道路狭窄、车辆过多的情况, 按前旗信号变为单列。骑行中尽量跟上队伍并排列整齐。未得到前旗允许不得超过前旗。出现一般事故时视情况留下 1 至4 名队员处理, 其余队员继续跟随前旗前进; 若前旗遇故障需要停下,由负责人决定全体留下等待或指定临时前旗继续前进。在队伍中骑行时遇有路面不平、有石头, 或前旗发出单、双列及躲避变换信号时应及时向身后的队友传达。骑行动作照顾身后队友, 尽量避免突然晃动、急刹车等行为。列队骑行中禁止双手离把。需要单手离把时应主动与前面对友拉开距离, 并尽量用可控制后闸的手扶把。注意保持车距适中, 速度越快, 距离应越远, 一般在 20--150c m 之间。风阻大时可尽量靠近,下坡另计。主动照顾体力不好的队友。不能让女队员单独离队骑行。特殊路况下的骑行要求爬坡,爬坡时队伍分散结组骑行,速度各人依自己体力情况而定, 但不能出现女队员单独骑行的情况。未经前旗同意, 任何人不得超越前旗。到达坡顶后前旗视情况集结队伍。下坡,下坡前须先行集结,下坡时呈单列骑行,前后车距 5至 10 米。由队伍最前一人控制队伍速度。队列中严禁下坡时超车, 到达坡底后前旗视情况集结队伍。夜路, 若路上无机动车, 队伍沿马路中线前进。由前旗负责打灯, 并带领队伍躲开危险路段。一定要保持队形紧密, 落后前要及时告知前面队员。如已与大队分散, 遇岔路不能辨别方向须等后旗或认路的队员,不可乱走。附则对于本条例中各项规定, 拉练活动的参与人员应尽量做到自觉遵守,对于出现的违规现象,由活动的各负责人出面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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