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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阴符经通释
曰‘万化生乎身’。单言身,乃明中轴为运之旨也。
此则穷究之,化贼为仁备矣!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略释]:
此言于天道与法天道之行要也。
天性,人也。人为仁。
人心,机也。机者,万有枢纽。生化运之。
立天之道者,健。定人者,仁。
[原文]: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
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略释]:
所谓杀机,反常也。所谓反常者,即非反常,是谓反常;是无常
之本体也。有生必有杀,有杀者其生亦微明矣。见其微明而握其大要,神神
哉。
天人合发,顺天应命以行。万化定基,奠基以出万化矣。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略释]:
巧拙者,大巧若拙也。
生杀道之常也,非所当执,伏藏以归。此以世人知有用之为用,
不知无用之为用故。
[原文]: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略释]:
九窍之邪者,逐欲而不自在故。
三要者,耳欲听妙音、目欲观妙色、口欲尝妙味。先贤以三要为
神、心、志者,乃穷其根也。
动者,命之行也。静者,命之归也。
非动、非非动之体,尽拙此动静,故谓可以之动静。执动者弃静,
执静者弃动,均背于大道,故谓邪宗。入无极之真,运此动静自然而
然。
[原文]: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略释]:
火生于木,克于木;奸生于国,害于国;人之害生也,自害之,
非天与焉。
祸与时,无常之自然也。奸火不生,时祸何尝害吾?!此则知幽明故,防微杜渐,斯远害矣。
[原文]: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略释]:
知之者,天常也。
修之者,思无邪。
中篇
[原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略释]:
上篇以‘执天之行’为则,不以理胜。中篇此以‘顺天理,灭人
欲’也。轨辄之道以此。
[原文]: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
既宜,三才既安。
[略释]:
理曰:恩生于害,害于恩。
言盗者,失道废德故。失道故,必以‘顺天理,灭人欲’成之;
成之终,当明本也,故立盗言之。昔慧能以出,明此盗,直达本源,
故得直超三乘。
万物赖天地而成,待于天地,自受天地所盗也。人赖万物以养,
待于万物,自受万物所盗也。万物赖人以化,待于人,自受人之盗也。
本自恩,害于恩,明之者,两得。故谓世间教化德山棒、临济喝
最亲。三盗宜者,天道定人,人道法天也。以相赖故,盗不称谓盗,故
安。
[原文]: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略释]:
‘四时,五气’言之于此矣。
时先者,泥地故,形而下之器矣,顾形返化神。
因形化神,四时顺成,五气朝元,开源活流故得其化而安。
[原文]: 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日月有数,小
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略释]:
神神之谓,乃以知无用、无为之贵也。信不足焉,有不信。莫现
乎隐,莫显乎微;能不自用者,自得其用。
有数、有定,知幽明故。实为虚,虚为实;安时处顺,降伏我心,
道成自然。而命此定、数者,知机宜也。《易》曰:君子见机而作,
不俟终日。又曰:知机其神乎!机者易见一而难知,见近知远。
莫能见、知者,弃自能之执,不以知、见故,信之、法则之可矣。
《老子》曰“则我者贵”。
所谓天下者,即非天下,是谓天下,以其形而下之谓也。
[原文]: 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略释]:
固穷者,穷通故,数本非数,定本非定,假以方便故。
轻命者,居盗故,物于物,不物物,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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