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永和盛饲料有限公司营销活动管理办法
1、业务员每天在晚21:00点前(最迟次日早九点前)以电子邮件向上级主管及公司销管(公司指定邮箱:dezhouyonghesheng@;**********@)汇报当天的工作结果及次日工作计划(具体到客户信息或重要事项),一天不汇报扣除当天差旅费用,如发现造假第一次处罚300元,第二次除名;由公司内勤整理上报销售经理及总经理,进行工作评估,并进行系统资源予以协助开发市场;由销管根据上报信息,按规定标准语言,进行电话回访,协助市场开发。
2、每月要求业务员采集提供实证资料不低于2份,每月营销例会前上报公司,少一份处罚50元。申请试验料在试验完成后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试验数据资料并由猪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不能提供或造假,处罚100元。
3、业务员每月有效工作时间不低于22个工作日,少一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费用。
4、参加公司组织的营销会议,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第二次予以除名。按公司要求格式,制定相关目标计划上报销管。
5、每月营销会议报到时需上交电子件汇报表(见附件)
6、业务员人员休班必须向上一级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工资费用并罚款50元。
德州永和盛饲料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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