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一般要求:
施工前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整体提升脚手架专项方案,待专家论证、审批完毕后方可实施;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好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所有作业人员均属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将所有人员上岗证报项目部备案。要求所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所复盖的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二个或应采用弹簧垫片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3扣,且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C15。
六、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七、 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八、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九、架体结构应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 2、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坠、防倾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不应低于2000目/100 cm2,且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
3、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规定。
十一、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
十二、 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倾覆装置中必须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2、在防倾覆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覆导轨,且应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3、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 m或架体高度的1/4;
4、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
5、应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向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十三、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2、防坠落装置必须是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3、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
脚手架类别
制动距离(mm)
整体式升降脚手架
≤80
单片式升降脚手架
≤150
4、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5、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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