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背景下的幼儿园语言教育
《3~6岁儿童学习和开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开展阶段。在考虑这个阶段的幼儿园语言教育时,我们每一个幼教工作者都必须明确《指南》有关幼儿语言开展的目的,掌握幼儿语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的评价或者园长的检查督导也往往通过“上课”的方式进展。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关注了每周不超过两小时的语言教育活动,,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幼儿园里,无论是在专门的语言学习活动中还是在其他类型的学习活动中,都存在着大量语言交往和学习的时机。创造无处不在的语言教育环境,就是要为幼儿提供支持和鼓励,吸引幼儿和老师、同伴或其别人交谈,特别注意保护幼儿运用语言交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他们在宽松而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获得有效的语言经历.
2.幼儿语言运用的不同方式
相对于愿意倾听和愿意表达而言,3~6岁儿童口头语言的开展更重在口头语言理解才能和表述才能的开展。儿童语言学习和开展的规律决定了一点,那就是3~6岁儿童口头语言理解才能和表述才能的开展不再以增加几个词或句型作为质的开展标准。我们要更多地关注幼儿语言运用才能的培养,详细而言就是帮助幼儿获得更多的以不同方式运用语言的经历。
我国幼教工作者已经积累了一系列有关幼儿语言教育的经历,我们应当根据《指南》的精神对这些经历进展有效的梳理和反思。比方谈话活动,它重在为幼儿创设运用语言和人交流的情境,培养幼儿愿意倾听的态度和理解语言的才能,不断进步幼儿积极交流的倾向和跟随话题谈话和交流的才能。当前,在《指南》背景下,我们是否应该更多地考虑将这种语言教育方式放到幼儿一日生活的不同环节中加以运用,是否可将关注点放在儿童是如何在谈话中学习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的?再如讲述活动是不同于谈话活动的语言运用方式,,讲述活动可以有效培养幼儿运用语言清楚、连接地表述想法的才能。在当前的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中应该如何坚持这一好的传统并加以开展和创新呢?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3.幼儿语言运用的不同情境
《指南》在有关3~6岁儿童口头语言学习目的中明确提出了语言文明习惯的目的:3~4岁幼儿在和别人讲话时知道眼睛要看着对方,说话自然,声音大小适中,并能在成人的提醒下使用恰当的礼貌用语;4~5岁幼儿在别人对自己讲话时能回应,能根据场合调节自己说话声音的大小,并能主动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粗话;5~6岁幼儿在别人讲话时能积极主动地回应,能根据谈话对象和需要调整说话的语气,懂得按顺序轮流讲话,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同时做到能根据所处情境使用恰当的语言,如在别人难过时会用恰当的语言表示抚慰。这些目的指向的是,要求3~6岁儿童逐渐理解语言运用的不同情境,并且可以在不同的语言交往情境中运用恰当的语言进展交流.
良好的语言行为习惯是语言交往获得成功的前提,在语言学习和开展过程中,根据交往场合、交往对象说话并且使用文明的语言进展交往,是幼儿需要在早期获得的非常重要的语言经历。上述目的将引导儿童在不同社会交往场景中懂文明讲礼貌,,如何帮助幼儿理解不同的语言运用情境,并根据交往对象的差异、交往情境的特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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