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达州
学校
关于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好师表形象,强化师德建设,严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达州
学校
关于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好师表形象,强化师德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结合学校实际,由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上下课、按时出操、到会,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行政值周、值周教师、班主任(含幼儿园)、课间值守责任人、门卫必须提前40分钟到校,其余教职工必须提前15分钟到校。按规定时间该到校而未到校者,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早退者,课间操未跟班到位者、开会迟到(或早退)按每次30元扣减;因未按学校要求履行到岗职责(含提前到校、出操、到会、参加集体活动等)而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凡以短信或 或口信等方式请假的,学校均不予认可,按每人次每天50元扣减,且代课金按每节课12元扣减到本人;不假而走,经学校查证属实的按每天100元扣减,并向学校做书面情况说明,视其情节轻重,可调离到村校工作;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者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婚丧假按学校规定办理。
,不得私自调课或缺课。未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该上课而未到岗者,一经查实,做旷课处理,按每节课50元扣减。
,自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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