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绩效津贴计算及其发放与管理实施办法上理环境[2010]00Y(讨论稿4)一教师绩效津贴计算方法
教师绩效津贴(Wjx)包括:教学超工作量津贴、科研超工作量津贴、教学成果津贴、科研成果津贴、教学效果津贴、科研高水平项目津贴、其它刊论文
5
国外学术期刊论文
4
5(每10万字)
5
发明专利
10
附表3说明:
(1)统计只针对在环境、土木、建筑及其相关领域专业学科领域内的署名上海理工大学、第一作者为学院教师进行。第一作者为退休教师,第二作者递进。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二作者导师,视导师为第一作者,但在计算科研成果津贴时扣除给予学生的奖励部分。
(2)论着类成果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二作者单位的按30%计。
附表4料研类”成果奖项业绩点对照表
获奖名称
业绩点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上海市科技功臣奖
500
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
200
150
50
中国局校科学技术奖(教育部设立)
—
200
150
—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设立)
200
150
100
30
其他社会力量颁奖
(特指能够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项)
—
150
100
30
局级科学技术奖
10
5
3
2
附表5科研类”建设进展项目业绩点对照表
项目
业绩点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50
省部级重点学科
40
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
35
市教知点学科、上海市085工程项目、工程研究中心、
省部级创新学科团队
30
附表4、5说明:
各类成果获奖,上海理工大学排列第二的按60%计;排名第三按40%计;排名第四按20%计;其它排名按10%计。表中未列但符合成果条件的奖项,经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确认后增加。
重复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奖项计。
附表6教学效果业绩点对照表
等级
业绩点
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
20、18、14、10、0
附表6说明: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本科教学效果,评价指标采用每学年教务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公布的教师总体评价分数,课程包括教师承担的所有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及实习等。教师总体评价分数(百分数)确定方法如下:
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三部分平均成绩按5:3:2加权平均获得教师每学期评价分数;若同行评价”成绩空缺,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二部分平均成绩按1:1加权平均获得教师每学期评价分数;若督导评价”成绩空缺,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二部分平均成绩按7:3加权平均获得教师每学期评价分数;
若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空缺,主要由学生评价”部分平均成绩获得教师每学期评价分数;
两个学期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年总体评价分数由各学期评价分数按1:1加权确定。
依据上述计算方法获得教师学年总体评价分数,据此将教师教学效果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各等级相应的教师总体评价分数范围和对应的教学效果业绩点如下:
一等:90〜100分,D=20;二等:85〜89分,D=18;三等:80〜84分,D=14;四等:70〜79分;D=10;五等:69〜0分;D=0。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但未给出评价分数的教师,其教学效果业绩点D=10;除特殊情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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