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 1 —
编号:2020-3942(执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
— 2 —
— 1 —
编号:2020-3942(执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20〕147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改扩建工程(一期)
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工业聚集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内容为调整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系统主要设施参数,处置能力增加至2万吨/年,新增处置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共 11 类危险废物;二期工程尚未建设。一期
— 3 —
— 1 —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7万元,%。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主要变化如下:预处理区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在原环评基础上增加一座活性炭吸附塔、增高排气筒高度;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洗车场位置从乙类仓库东侧改为乙类仓库北侧,变更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经现场检查及查阅相关材料,特邀专家认为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管理。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渣、飞灰、蒸发浓缩盐泥、废水污泥、RO膜、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炉渣和飞灰、蒸发浓缩盐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水污泥、RO 膜、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等自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建设。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修改单)要求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和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
广东生态环境厅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