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编号:
版本:
C/0
表格生效日期:
2005 年
2月1日
序号 :
甲方: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编号:
版本:
C/0
表格生效日期:
2005 年
2月1日
序号 :
甲方:
(业主或租户)
身份证号码: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地址:
负责人:
鉴于乙方长期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为方便甲、乙双方管理服务费及未
实施抄表到户的水、电费等费用的收付结算,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银行活期帐户(以下简称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账号: ),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维修资金、代收的水电费
等费用的指定银行账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关于“深圳市特种
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
,
二、每月 日前乙方将缴费通知单送至甲方信箱, 每月 日为银行划款时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管理费、维修资金、代收的水电费等费用。指定银行账户余额
不足时,甲方应在划款时间之前主动将款项足额存至指定银行账户。
由于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划款不成功,乙方有权在逾期后每日按应收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拖欠付款达三个月以上的,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查询和咨询,结算中如有差错出现,由甲乙双方在查明原因后协商处理。
四、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需提供指定银行帐户和存折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1(标准范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