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总结.doc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文章标题: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总结今年来, **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省政府和茂名市政府、茂名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 结合** 市的实际情况, 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 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 1-5 月, 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 300 0 多人次, 车辆 1000 多台次, 共查处传销案件 20宗, 捣毁传销窝点 70个, 遣散传销人员 900 多人, 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3人; 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20 多万元, 罚没入库金额20 多万元。一、领导重视, 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 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 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 找文章到 xx-/-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 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二、设立机构, 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 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 27 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 ,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 24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 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四、狠卡软肋, 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 出租屋, 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 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 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 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 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 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 3 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 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 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 3 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 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 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 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 “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 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 即停薪、停职、停工作, 限期改正。(5) 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 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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