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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充电项目合作协议》
签订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日止。详见附件二:甲
方和场地方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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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场地的谈判及合作协议签订事宜。
2•甲方在合作场地为乙方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提供电力和网络接入环 境、并且甲方应保证合作场地(充电车位)的所有权或其使用权期限应覆盖本协 议的期限。
甲方必须提供合作场地的产权证明(租赁证明)既场地方允许甲方在金 诺场地投建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证明。(附件三)若无法提供,该站的投建损 失和风险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场站在发改委的备案申请, 若场站无法备案或者该场站合作方 (产权拥有者或租赁者)在运营期间放弃合作,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投资损失, 甲方全权负责。
5•合作场站经营期年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移动或拆除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 离开指定运营场站;若由于场地方经营规划方面原因需要移动充电设施及配套设 备,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双方互相确定施工方案以及报价, 方可移 动,施工费及停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合作场地充电设施、消防设施、场地照明等的日常安全及充电
维护保养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场地或 人员损失甲方不担当责任。
7•合作期内合作场地若被政府合法拆迁, 甲方在接到相关通知时尽快通知 乙方,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争取场站的拆迁补偿,补偿划分按单场站占 股比例进行划分,若该场站被政府视为违建,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 在合作运营期间甲方将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纳入甲方现有的安全体系 中,并且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该场地内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施发生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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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 电、爆炸等安全事故; 若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 损坏 ,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其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若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作运营期间乙方将其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纳入乙方现有的安全体系 中,并且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该场地内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发生漏电、 触 电、爆炸等安全事故; 若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 损坏 ,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乙方负责充电运营平台及支付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数据的准确性。 平台的升级和维护应及时通知甲方。
若因设施本身原因(硬件或软件)造成故障或问题,甲方可口头或书面通 知乙方维修, 乙方积极响应进行维修 (一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质保期后按实际 投资占股分摊维修费用) ,确保设施及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给予提供必要 的条件并负责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乙方会指派安全负责人员定期巡检,并指导甲方安全人员保障充电设施 及配套设备安全运行。
六、 不可抗力条件
本合同定义不可抗力条件为战争、 地震、严重的水灾、 台风、火灾、雷灾、 政府限电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超自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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