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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分析
【篇一:商法案例分析】
商法案例题(一)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 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 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 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 该汇票上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 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假设干年时间之后,兄弟 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 司资本为 170 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现金 9.3 9l万元;制成品盘存 86 万元;厂房机器 设备 82 万元;运输设备 65 万元;盈利 19.7 万元, 加上其它财产,共计 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 用权,价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 协议,从上述公 司资产中剥离出 280 万元,由 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 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 司全体 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 必须执行。并且,将 280 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 仍有近 70 万元,超 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 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 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张军等股东 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 无法律依据?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 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3.公司 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答案要点: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 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 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 据的行为。(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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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 行无须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 拒付是合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 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 签章,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 于他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 任,并对其他票据当事人因此所受 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 偿责任。(3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 真实签章的效力,故 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 承担票据责任。(3 答案要点: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公司的财产 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 财产。(2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公司法的依据,因为股东会无权改变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无权将公 司的财产分配给股 东,否则就会造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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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即 (1)先由股东会作出决议;(2 (2)发布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通知债权人主张债权;(2 (4)减少注册资本,将减少下来的注册资本分配给股东;(2 (5)进行公司资产变更登记。(2 月分别出资5000 元、10000 元和15000 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春光美 食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8 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 9000 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
2002 年后,董军因为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 元出资, 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声明退伙。胡光、黄朋经 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 元,饭店继续经营, 到了 2002 10月亏损到达 5000 元。此时胡、黄二人经协 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 4000 元和2000 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的债权人 望月食品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 军索取 5000 元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 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胡光,胡光说三人按比 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l/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 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黄朋,要求黄朋对债务 进行清偿:黄认为,还债应该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 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进行归还。在这种情 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请问:1.根据我国《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本案中,董军的退伙行为是否合法?理 由是什么? 2.胡光和黄朋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 什么? 3.董军以自己已经退伙而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 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4.胡光、黄朋关于归还食品公司 的欠债的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答案: 1.董军的退伙行为不合法。(2 分)根据我国《合伙 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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