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犯罪中止 2016 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犯罪中止。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 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一)中止犯的特征 :在犯罪过程中,既可在实行阶段,也可在预备阶段。(1)既遂后一般不成立中止。如盗窃既遂后积极退还赃物、赔偿损失不认为是中止;受贿退还赃物不成立中止;深夜蒙面抢同事的包赶忙返还也不成立中止。不仅如此,既遂后也不成立预备、未遂。(12年) 54.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D ) (总经理)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 1笔500 万元的收入在申报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20万元,后发现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11年) 54.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ABCD ) 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挪用公款 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 4个月后主动归还(08年)15. 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 12000 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 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 “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 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C) (未遂) (中止) (既遂) (转化型抢劫) (2)已构成了预备、未遂的也不成立中止。但行为人自动停止可重复的加害行为的,认为构成中止。构成自动停止可重复的加害的行为的条件:第一,主观上,数个行为是在同一个或者是一个概括的故意的支配之下;第二,客观上,数个行为是同性质的连续性为。(12年),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 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10年) 57.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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