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制度(2008-11-23 11:02:29) 转载标签: 文化杂谈杂谈/创作分类: 其他中国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此称始见于《礼记· 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 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 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 贡士经殿试后, 及第者皆赐出身, 称进士。且分为三甲: 一甲 3人, 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古代科举制度【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 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 推荐给上级或中央, 经过试用考核, 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 举孝廉不行。”《陈情表》: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 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 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 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 “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 互相吹捧, 弄虚作假, 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 不知书; 举孝廉, 父别居。”【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 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 推敲》“岛( 指贾岛) 初赴举京师”, 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 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 共分四级: 院试( 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 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 秀才) 资格, 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 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 吏呼名至史公”, 这里就是指童生试, 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 秀才), 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 包括京城) 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 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 正榜所取的叫举人, 第一名叫解(jie) 元。【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 因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 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 皇帝在殿廷上, 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 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 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 第一名称状元( 鼎元), 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 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 “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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