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欢迎大家下载!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有侵权,留言删除!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目录
问题1:什么是民间借贷?
问题2: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
问题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问题4:企业之间借贷是否是民间借贷?效力款公司.
问题2: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
1986年公布的〈〈民法通那么>第 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从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来看,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最新借贷规定> 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应民间借贷行为了就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了,应 当受法律保护.
问题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如存在以下情形,相应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为了无效.
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反〈〈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 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 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旧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精品资料,欢迎大家下载!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有侵权,留言删除!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所说的情形,主要标准的对象是出借人套取金融 机构的信贷资金后,再高利转贷的行为了,这种行为了由于会严重扰乱信贷市场,会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 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了无效.
3、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民事行为了水平的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用于非法用途的无效、利率超过上限局部,超过上限部 分的约定无效.
问题4:企业之间借贷是否是民间借贷?效力如何?
〈〈最新借贷规定>出台之前,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了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拆借资金,相应的借 贷合同法院一般认定为了无效,虽然有一些例外判决,但数量很少,司法实践中根本的态度是认为了企业拆 借合同为了无效合同,〈〈最新借贷规定>的出台,这一情况已经发生改 变.〈〈最新借贷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订 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 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规定意味着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认定企业之间借贷无效的做法,从而为了企业间正常的资金拆借提供 :
企业之间必须是为了了生产、经营所需订立借贷合同;
不得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应当注意企业放贷是自有资金还是非自有资金.
如果企业拿自有资金进行借贷,企业对合同标的有完全所有权,对其处分只要满足自愿、平等、真实的 原那么,, 等金融机构贷款后又转贷给企业企业牟利, 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此类合同应当认 〈〈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款.
需要区分企业是否是经常性放贷 虽然〈〈最新借贷规定>允许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所需订立借贷合同,但一般只局限在为了了解决资金困 难或生产经营所需偶尔为了之,,具有经常性、经营 性、对象不特定等特征,到达一定程度,那么性质就质变为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专门放贷业务,这 必将会扰乱我国的金融秩序,肯定是不被允许的,,还得 看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各级法院的态度.
在杜万华主编的〈〈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合>一书中,编者认为了,对于如何认定企业 是否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不宜做出“一刀切〞的规定,而是应当结合企业的注册资本、流动资金、借 贷数额、一年内借贷次数、借贷利息等的约定、借贷收益占企业收入比例、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等等 ,通过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综合认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