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fàndiàn)房屋租赁合同
饭店(fàndiàn)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乙方租赁甲方铺面(pùmiàn)协议如下:
一、甲方、暖等一切所产生的费用。以保证后期租房顺当,否那么,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八、未尽事宜,甲乙以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一、 甲方将坐落于静海县地纬路中段6号乃政乐器东侧土地约180m2出租给乙方,乙方装修,乙方不得对房屋主体进展改造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返还时全部装修归甲方全部(移动物品归乙方全部)
二、 乙方所担当的房屋用于各种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洗车行,乙方遵照约定用途运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进展违法活动,在合同租赁期间准许乙方转租,乙方转租时必需通知甲方。
三、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按期返还,乙方须要接着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否那么甲方不对乙方全部物品进展保管随时去除,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 按套计算租金,每年每套租金为 元人民币,按年支付租金,以后每年付款日期为 月 日。乙方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五、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通信等由乙方担当)电损水损按数均摊。
六、 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运用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火灾等对房屋有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七、 如遇有不行抗力造本钱合同无法接着履行本合同解除房屋租金据实结算,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押金 元整。
九、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共7页)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