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
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
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
医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
高医患沟通能力。
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
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
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与
患者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
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
者实际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
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
整、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疗风
险告知和术前谈话制度,规范具体流程,以患者易懂的方
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第四章 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
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
患者在其他渠道的诉求。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
接待场所应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资料,便
于患者查询。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投诉管理工作人员的合
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
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
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
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
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
理专(兼)职人员,下同),不得推诿、搪塞。
第二十五条 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
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
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
第二十六条 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
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
合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
疗秩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单次投诉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人。超过 5 人的,
应当推选代表集中反映诉求。第二十七条 投诉接待人员在接待场所发现患者有自
杀、自残和其他过激行为,或者侮辱、殴打、威胁投诉接
待人员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控制和防范措施,同时向公
安机关报警,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接待过程中
发现的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投诉,
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或者卫生
行政部门交办的投诉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
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患者。
投诉涉及的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投诉
管理部门开展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反复接到相同或者相似问题的投诉,医
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医
疗机构对有关投诉可视情予以合并调查,对发现的引发投
诉的环节或者多次引发投诉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结
果,及时予以相应处理。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投诉,
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确有差错,立
即纠正,并当场向患者告知(或出具)处理意见。
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应当立即
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
止损害扩大。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一般应当于接到投诉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
见。
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
应当于接到投诉之日起 xx 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处理情况
或者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对投诉已经处理完毕,患者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