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
【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要求】
《合同法》课程是经济法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部门法学。通过《合同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自由同等根底上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协议
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以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合同的分类
2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出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七〕预约合同和本合同 〔八〕利己合同和利他合同 三、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人。
〔二〕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
〔三〕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其次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地位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同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二〕合同法的特征 二、合同法的法律地位
合同法的法律地位即合同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在我国,民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合同法属于民法的一个组成局部。因此,合同法的法律地位就涉及到合同法与民法中的其他组成局部之间的关系。 〔一〕合同法与债权法 〔二〕合同法与物权法 〔三〕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
3
〔四〕合同法与学问产权法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同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标准,是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法的功能
一、爱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电子教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