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14 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说明伤残待遇伤残津贴一级 90% ①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 ②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③伤残津贴或养老保险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足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①首先应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保留劳动关系); ②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 ③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不发放伤残津贴,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六级 60% 北京市 2014 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基数支付渠道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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